【大學甄試入學個人申請】110學年度第二階段甄試因應疫情之應變方案

一、應變原則

為保障受疫情影響或配合防疫而無法應試之考生權益,並兼顧招生公平與落實防疫,針對具申請國內大學資格之考生,依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規定提供「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

二、啟用應變機制條件:

(一)個案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
  2. 自主健康管理就醫採檢尚未接獲檢驗結果。
  3. 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
  4. 因疫情所致滯留境外,且於甄試日前14天無法返台,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審核通過。
  • 本方案於3月5日公布後,因個人因素出國而有以上情形者不得適用。
  • 110年3月31日起至甄試日前考生有上述1、2、3情形者,請立即向各校系申請甄試應變方案。

(二)本校因疫情影響停課且無備援試場,無法辦理甄試。

三、應變機制:

啟用應變機制以調整甄試項目及佔分比例方式應變之;錄取原則如下:

(一)適用應變機制之個案考生,若達校系錄取標準,將以外加名額錄取,不影響一般考生權益,該外加名額亦不自考試分發名額中調整流用。

(二)校系所有甄試考生皆適用應變機制時,因考生之評比方式一致,將以原招生簡章所訂之招生名額錄取。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若屬「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之「自主健康管理」,除就醫採檢尚未接獲結果者外,須依校系規定參加第二階段甄試。

(二)考生需自行檢附相關證明於甄試前3日通報甄試校系,若於甄試日當日或前1~3日獲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亦應儘速通知校系,校系需備動線獨立並能保持社交距離之單獨試場供無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考生參加甄試。

(三)甄試當日考生需由家人接送或搭防疫計程車,不可搭乘大眾運輸,抵達試場後,校系需有專人引導並管制,避免與一般考生接觸。考試當日考生若有相關症狀出現,應通報及依照地方政府衛生局之標準轉送作業流程接送。

 

以上未盡事宜,依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告辦理。